104.1我的脸上一直在笑嘻嘻(剧情/大先生/谈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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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三天后,我借口见律师,前往了利兹城里的一家餐厅。
尤朝比冯竟,不对,应该说是比程璇都要好糊弄的多,只要我不提回国的事,哪怕理由是去见刑辩律师,他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我下了车,让随扈等在车里。
这家餐厅位于华国驻r国大使馆附近,是我半个小时前选定的地方。原本传来的消息是在大使馆进行这次通话,但想到凤台之前向r国政府施压要遣返我,就很害怕大先生会借机对我做些什么(大使馆有治外法权),于是我要求由我来定地点。
就当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了,毕竟只有保住自己,才能解决问题。
我进入了包厢。
“郁女士您好,我是华国驻利兹大使馆的参赞,敝姓郑。”
“郑参赞,您好。”
我们握了手。
我环顾四周,他们动作很快,从挂断电话到现在,只过了半个小时,就已经来到包厢,还调试好了网络会议室。
网络的另一端,是大先生的贴身侍从官,我们打了招呼,他告诉我大先生还在开会,等会议结束后,会留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
比起我要求的五分钟,半个小时的确出乎了我的意料。
在确认一切无误后,郑参赞和他的助手就退出了包厢,留我一个人等待大先生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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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十分钟后,我等到了大先生。
他看起来有些疲惫。
不过说实话,再见到大先生时,我似乎不像从前那般紧张了。
也许是想起了他狼狈的模样,知道了这些看起来了不起的大人物,也曾经是个普通人——
和我一样的,会卑怯、会懦弱、会绝望、会放弃的普通人。
只是他们最后都没有放弃,只是他们最后都爬了起来。
而现在,我也要努力地爬起来。
但是。
“最近过的怎么样?r国的天气还好吗?”
大先生先开了口。
他只用一句话,就让我低下了头。
尽管决定要爬起来,然而想到他是李唯的父亲,我又感到了无比的愧疚。
因为……我也是母亲。
我清楚地知道,如果有人像我对李唯那样,对小瑾或小瑜,就算小瑾和小瑜不追究,我也绝不会放过那个人。
我一定会让那个人感同身受。
可及至我自己,似乎又情有可原了起来,我和李唯的爱恨太过复杂,复杂到我现在面对他父亲时,竟然同时怀有愧疚和不甘两种情绪。
“坐吧。”
他那边也只有一个人。见我还站在摄像头前,就放轻语气道。
我坐在屏幕前的椅子上,双手放在腿上,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虽然我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
“阿意说,你有事情想要告诉我,”
他看着我,尽管他在有意收敛,但我还是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威压,那是做惯了上位者的俯视,
“是关于李枫的,对吗?”
在说到“李枫”的名字时,他的声音明显低了一些。好像一道永不结痂的疤,三十二年过去了,依旧疼的他不敢大声说话。
我点了点头。
“是……关于那场火灾的凶手。”
我开门见山道。与苏煊这样的人说话,不需要拐弯抹角,在算计人心方面,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苏煊沉默了。
我小心地观察着他的表情,但我什么都看不出来,这么多年,他早就戴上了一副又一副面具。
也许连他自己都忘了自己本来的面目。
“你是想用这个来做交换,对吗?”
他再次开口道,一样的开门见山。
我以为他会对我失望,甚至愤怒,毕竟是逼死李枫的凶手,却被我拿来做交换。
可他没有。
他的眼里没有一点波澜,也没有失望和愤怒,好像对这个世界没有期待,所以对我这样也毫不意外,仿佛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点了点头。
“是的,”
我回答道,然后就提出了我的要求,
“我想回国,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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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说出要求,他的眼里才有了点旁的东西,说不清也道不明。
但我也无暇分析。我只想把事先列好的条件都说出来,以免等会儿开不了口——
毕竟我太少做这样厚脸皮的事了。
“根据华国刑法的规定,我也咨询了律师,我、我之前对李唯做的事,是属于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虽然满足犯罪的客观要件,但、但主观上我不是故意的……”
所以,不能我一落地你就判我重罪,我愿意接受应有的惩罚,但如果你对我搞李唯对edith唯心主义的那一套,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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