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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搞死米高梅(2)(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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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梅成立于一九二四年,是三家电影公司米特罗、高德温、路易斯-梅耶的合并体。

但这家公司,其实并没有被三家电影公司的创始人控制多久。

在合并的第二年,也就是二五年,高德温电影公司的创始人塞缪尔-高德温就已经退出了,而到了二七年,米特罗电影公司的拥有者马库斯-洛又因为心脏病去世,至此,即便还有路易斯-梅耶苦苦支撑,但依旧无法改变另外两名创始人的后人们陆续变卖手中股份的事实,所以,其实早在三十年代,米高梅就成为了一家公众公司。

在五七年,路易斯-梅耶去世之后,这家公司,更是被埃德加-布朗夫曼收购。

而埃德加-布朗夫曼嘛……

其实就是加拿大酒业,西格拉姆的继承人。

没错,他的爸爸塞缪尔-布朗夫曼,就是西格拉姆的创始人!而他的儿子小埃德加-布朗夫曼,就是那个在九十年代,将杜邦公司百分之二十四点三的股票以九十亿的价格卖回给杜邦家族,并且购买了环球音乐,最终却将祖产直接抛售给维旺迪的狠人!

当然了,埃德加-布朗夫曼没有他儿子那么沙雕……

好吧,这是废话。

如果他和他儿子一样沙雕的话,那西格拉姆早就没了。

而在他持有米高梅的那段时间里,米高梅的影视业务,其实并没有什么亮眼的表现,因为他收购米高梅的目的,就是为了借助米高梅这个品牌,在美国干房地产生意。

像米高梅酒店,米高梅金店,米高梅度假村……

其实都是他搞的。

至于他为什么要买一家影视公司搞地产?

这个,倒是很简单。

因为华特-迪士尼搞的文旅地产,真的很赚钱。

在他大肆发展米高梅地产业务的同时,发现赌博生意赚钱的他,便想将米高梅的酒店开到拉斯维加斯,而当时,拉斯维加斯的大部分土地,都被柯克-科科里安这个亚美尼亚裔富豪给买走了,想要入场,就必须和对方接触,于是乎,双方便碰面了。

由于在碰面之前,柯克-科科里安将手中的八十英亩土地卖给了凯撒公司,让其建造了闻名于后世的凯撒宫,赚的盆满钵满,所以,当柯克-科科里安得知,埃德加-布朗夫曼想要让本就有着一定知名度的米高梅成为拉斯维加斯的标志性建筑后,手中有钱更有地的他,便与对方一拍即合,从其手中购买了一定的米高梅股份,然后,又从米高梅当时的二股东时代公司的手里买了一部分股份,并凑成了百分之四十,对米高梅实现了控股。

是的!

这就是有钱人的合作方式!

你有品牌我有地?

那我们可以合作啊!

只要我把你们买了,那我不就是又有品牌又有地?

接下来甭管是盖什么样的赌场,什么样的酒店,那都是我一个人说的算啊!

于是乎,从一九六九年开始,柯克-科科里安,就成为了米高梅的主人。

而随着他的介入,米高梅也在地产公司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七三年,米高梅大酒店和米高梅赌场在拉斯维加斯开张,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酒店和赌场,它的盈利能力,远超米高梅的电影业务,甚至和迪士尼乐园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到了七九年,柯克-科科里安更是改变了米高梅的公司归属,将它从注册地为洛杉矶的影视娱乐公司,变成了注册地为内达华州拉斯维加斯的酒店公司!

所以说,米高梅在好莱坞的衰落,那其实是正常的。

当老板都懒得做影视时,米高梅不死,那就怪了!

但可惜,就在柯克-科科里安嚣张的挥舞着米高梅,在美国的地产行业里肆意畅游时,八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位于拉斯维加斯的米高梅大酒店突发火灾。

大火始于一楼餐厅的冷藏糕点展示柜,通过发展,最终吞没了有着二十六层,两千多间客房,招待了五千多人的酒店,总共造成了八十五人丧生,六百五十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十亿元!

不仅如此,在当时,它还是美国现代历史上第二大的旅馆火灾。

仅比一九四六年亚特兰大韦恩科夫酒店火灾要小那么一点点。

当这飞来横祸出现在柯克-科科里安的面前时,想要继续支撑的他便召请律师,四处借贷,企图渡过难关,而在花费八个月的时间重修米高梅大酒店,让其继续对外开放的背后,是柯克-科科里安对外出售了米高梅的音乐部门。

但可惜,他的挣扎并没有持续多久。

当高达二十亿的赔偿诉讼出现后,他便只能将手中的米高梅大酒店打包出售,而为了撇清关系,他还将米高梅影视娱乐卖给了特纳广播电视网的创始人特德-特纳。

至此,米高梅的地产业务和影视娱乐业务,终于分家。

或许是特德-特纳觉得,米高梅这个和赌场命案有关联的名字并不吉利。

所以在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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